一、 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且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滿三年,或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國(境)外獲得學位的,其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申請人所修外國語語種須符合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相關專業外國語語種。申請人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一定成績。
申請人可在每年3月向我校學位辦公室提出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具體流程為:
(一)申請人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進行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
(二)申請人向我校學位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本人最後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獲國(境)外學位的,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學位辦公室審核材料,進行照片和指紋等信息采集,打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由申請人抄寫承諾書,簽字蓋章後,完成資格審核。
(四)報名費為600元/人,由申請人在資格審查前繳納。
二、 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申請人須參加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國考)以及學校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
申請人應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申請人參加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須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進行信息采集和現場确認并完成資格審核後,方可申請。
參加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須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家考試組織部門繳納考試費用。
(二)學校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水平考試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校内水平考試采用題庫考試的方式進行,研究生院負責題庫建設的組織工作,每個學科專業的考試科目為10門。
考試成績以百分計,70分以上(含70分)者為合格。
申請人通過國家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可免考校内水平考試中的外語和學科綜合兩科目。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内完成學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内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的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六年,超過六年将無法申請碩士學位。
嚴肅考場紀律,對于違紀累計達兩次者,取消三年内參加校考和申請碩士學位的資格。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水平考試費為300元/門·次,須由申請人在參加考試前繳納。
三、 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相關學院須安排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寫作進行指導。碩士學位論文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内完成并提交。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後的半年内完成。
申請人須提交的答辯材料有:身份證複印件、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前置學曆畢業證複印件、前置學位證複印件、資格認定考試成績單(一式兩份)、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成績查詢結果(兩門考試成績)、科研成果複印件(含封面、目錄和正文)。
未能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申請人,在得到答辯委員會允許的情況下,可在修改論文之後再次申請答辯,如第二次答辯仍未通過,則取消該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資格,本次申請無效。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費為8000-12000元/人(具體額度由各培養單位決定,用于學位論文指導和答辯),由申請人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繳納。
申請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可由學校授予碩士學位。
四、 其他
同等學力人員在申請校考/國考之前要充分知曉此須知涉及事項,簽名确認,并由所在學院簽章後交于學位辦公室。
此須知由學位辦公室負責解釋。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學院:(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