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經濟日報》理論版刊發我校副校長李建軍教授題為《夯實建設金融強國的安全基礎》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維護金融安全,是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文章指出,維護金融安全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重要保障,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狀況總體處于安全區間,從雙重維度為夯實金融安全基礎提供保障。
全文如下:
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辟概括新時代做好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必須堅持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發展和安全要動态平衡、相得益彰”。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維護金融安全,是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體制,優化金融服務,防範化解風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對紮實做好經濟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時提出,“要統籌化解房地産、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金融監管的加強與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對于維護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當今世界正經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關鍵時期,維護金融安全尤為重要。必須以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為重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因此,厘清通過維護金融安全來推進金融強國建設的内在邏輯,兼具理論與現實意義。
維護金融安全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重要保障
金融安全是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在受到國内外各方面沖擊的情況下,金融體系及有關經濟主體仍能保持平穩運行的一種狀态。金融安全不僅包含金融體系整體運行的安全,而且也包含了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等各領域的安全。金融安全不意味着沒有金融風險,而是金融風險分散或可控。與金融穩定與金融韌性等概念相比,金融安全更能體現維護國家金融主權和國家安全的内涵。在當前地緣政治沖突加劇和大國博弈加速升級的情況下,金融安全直接關系到金融主權。總的來說,維護金融安全是保證金融體系健康發展、維護國家金融主權和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的重要基石。
在建設金融強國的過程中,金融安全可以起到重要的基礎性和保障性作用。隻有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體系才能夠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若重點領域發生較大的金融風險,則必定會影響到國家金融安全,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進而對金融強國建設産生不利影響。金融安全是靠金融監管和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來實現的。因此,維護金融安全進而推動金融強國建設的邏輯在于:通過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使金融體系能夠維持在一種安全的狀态,從而推動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
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狀況總體處于安全區間
金融安全可以從金融體系各維度的運行情況與金融重點領域的突出風險點兩個方面來分析。
在金融體系運行方面,主要從社會融資規模同比增速與廣義貨币供應量同比增速來看,金融體系整體運行比較穩定,并未出現較大波動。
在金融機構運行方面,主要從商業銀行的情況來看,盡管需求不足對盈利性産生一定影響,但仍然保持了較高的流動性和安全性水平。雖然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風險,但總體上處于安全區間。
在金融市場運行方面,主要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外彙市場來分析。相比于同期世界範圍内其他主要股票市場,我國股票市場總體上沒有出現劇烈的波動;違約債券的數量和金額并未出現大的變化;人民币指數的波動幅度屬于正常範圍。總體來看,金融市場作為實體經濟的晴雨表,在國内外各類因素的影響下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波動,但總體上仍處于安全區間。
金融重點領域突出風險點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雖然中小金融機構對于系統性風險的影響有限,但其社會影響較大,仍需警惕并審慎處置出現問題的中小金融機構,防止其對金融安全産生負面影響。二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受債務集中到期和隐性債務等多重因素影響,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已成為關系金融安全的重要問題。三是房地産市場風險。過去部分房地産企業長期依賴高負債、高杠杆、高周轉的發展模式,如何化解房地産市場風險對于維護金融安全來說至關重要。四是外部金融風險。美聯儲自2022年以來的激進加息引發世界範圍内其他國家本币貶值、資本外流、債務風險、輸入性通脹加劇等問題。從國際大宗商品市場的角度來看,原油價格近年來的波動既反映了世界經濟形勢的不确定性,也會将風險傳遞到世界各國,我國大宗商品市場也受到一定的沖擊。可見,當前國際金融風險狀況不容樂觀,所産生的溢出效應會對我國金融安全産生影響。
綜上來看,我國金融體系當前的運行狀況總體處于安全區間内,但仍然存在一些内部及外部風險點,必須更好地防範化解,使金融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進一步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從雙重維度為夯實金融安全基礎提供保障
金融強國建設并非一日之功,要求在促進金融體系健康運行的過程中更好維護金融安全,特别是在金融強國建設的過程中構建完善的金融風險防範體系。當前,亟需為夯實金融安全基礎提供有力保障。基于金融安全的内涵和我國金融安全的現狀,可以從“常态化金融體系能力建設”與“專門化金融安全維護機制”雙重維度着力。
加強常态化金融體系能力建設。其一,堅持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一國金融安全與自身的金融體系發展水平息息相關。金融體系發展越完善、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和韌性也就越強。深化金融改革要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導向,着力解決金融脫實向虛的問題,引導資金投向實體經濟。其二,統籌發展和安全,穩步擴大開放。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着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确保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并重,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其三,強化金融監管,完善金融法治。努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和完善激勵與約束兼容的機制,在加強金融法治建設的基礎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穩定。
構建專門化金融安全維護機制。選取合适的監測指标并對風險進行預警,在風險發生前及時進行防範。明确金融風險處置化解責任,在風險發生後快速協調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機構在權責明确的情況下及時處置風險。通過構建專門的金融安全監測及風險預警與處置機制,能夠保證金融體系偏離安全狀态時可以快速“修複”,在總體上保證金融安全,從而助力金融強國建設。
撰稿:黃文武
審核:彭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