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務處《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第2學期本科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8号)要求,結合我院專業結構布局、優勢教學資源分布、學生大類培養的實際情況,以學生專業興趣為主,制定本專業分流方案,具體如下:
一、分流對象和專業方向
1.我院2023級按照金融學類招生的學生,在完成大一學年前兩個學期的基礎課程學習後,進行專業分流,分流方向為金融學、金融工程和金融科技三個專業,大二開始分專業方向進行培養;
2.已分流至金融學(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專業聯培)專業的學生不參與本次大類專業分流;
3.通過轉專業轉入我院的2023級學生不參與本次大類專業分流,按轉專業時報考的專業方向進行培養。
二、名額設置
根據學院人才培養方案和各專業接收能力,對三個專業分流方向設置人數上限。原則上,金融學專業拟接收人數不超過124人,金融工程專業拟接收人數不超過92人,金融科技專業拟接收人數不超過41人。
三、具體分流方案
1.每名學生結合自己的特點和興趣填寫3個專業方向志願,當某一個專業方向的第一志願學生人數超過設定的上限人數時,按照學生成績進行排序,依次進入該專業,直至達到該專業的最高接收人數。未能進入第一志願專業方向的同學,按照第二志願專業方向以成績排序進行分流,以此類推,直至全部學生分流至相應專業方向。
2.學生成績取第一學年前兩個學期的學分加權平均分。學分加權平均分以學生完成志願填報後由教務系統導出的成績為準,保留兩位小數,計算範圍為首次考試以百分制記分的必修課、選修課和限選課成績,緩考課程不計入。如學分加權平均分相同,則參照第一學年前兩個學期數學類課程的學分加權平均分擇高錄取,如再相同,則參照第一學年前兩個學期英語類課程的學分加權平均分擇高錄取。
根據各專業志願填報情況、學生培養實際需要和學生意願,學院可對分流人數上限進行微調。
四、工作流程
1.公布方案(6月28日前)
學院制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在全院範圍内公布并提交教務處備案。
2.分流宣講(6月29日之前)
學院召開分流宣講會,進行分流政策解讀和專業選擇指導,引導學生合理選擇專業。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志願填報(7月3日之前)
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在線填寫分流報名表并電子簽名确認,截止時間後不得更改。
4.公示結果(7月4日—7月12日)
學院依據本方案完成專業分流,并将結果在院内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向教務處提交分流結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bevictor伟德官网教學委員會讨論決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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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