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領導,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各級黨組織的工作責任制。
一、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簡稱“黨總支”)的主要職責
黨總支對黨的建設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單位黨政正職對職責範圍内的工作負總責。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内的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黨總支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黨總支是行政單位的政治核心,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學校黨委負責并報告工作。
2、保證和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黨校的各項決定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書記、副書記應參加本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并支持、協助行政負責人貫徹落實行政辦公會議的決定。
3、參與讨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發展規劃、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師資培訓、學期工作計劃、人事調配、遴選出國人員及獎金分配辦法等。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4、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的工作。
5、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做好本單位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衆組織。
二、黨的支部委員會(簡稱“黨支部”)的主要職責
黨支部對黨的建設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黨政正職對職責範圍内的工作負總責。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對職責範圍内的工作負直接責任。黨支部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宣傳、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2、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做群衆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3、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4、經常聽取黨員和群衆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師生員工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教工黨支部的工作應切實貫徹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為優秀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圍繞提高教學質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共産主義理想、道德和為人師表的教育,使黨員的模範行動帶動其他教師,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教書育人。
6、學生黨支部的工作應把幫助學生樹立正确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環節來抓;把學生黨員在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校規校紀等方面的模範帶頭作用當作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内容;除進行系統教育外,宜多采取啟發式、讨論式、對話式的方法;通過定期的組織生活,參加社會調查、參觀訪問、公益勞動等活動,教育黨員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正視現實問題。
三、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
1、上級黨組織負責領導組織對下一級黨組織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2、對直接管轄範圍内發生的問題,如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工作不辦理,或對本單位違法、違紀不報不查的,要追究本單位黨組織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追究本單位黨組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bevictor伟德官网黨總支
200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