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作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最重要的決議之一,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可以相信,當《決定》中提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之後,我國市場經濟體系的成熟性将獲得顯著提升,同期的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也将取得長足的進步。
《決定》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多個領域,但最為核心和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仍然是經濟改革。而在衆多的經濟改革措施中,金融改革又占據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根據《決定》内容,金融改革将主要包括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健全金融市場價格機制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三個基本方面,具體涉及銀行部門改革、資本市場改革、彙率市場化、利率自由化、人民币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金融産品創新以及金融監管改革等。盡管大多改革都具有緊迫性,但在策略上,有個問題不可回避,即改革應整體推進還是按照一定的順序逐步推進?
從世界各國的改革經驗看,面向市場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有兩種模式:激進模式和漸進模式。激進模式是指在1-2年的時間内,全面廢除金融領域的各種管制措施,取消銀行市場的準入限制,實現利率自由化、采取浮動彙率制度、取消資本項目的管制等。上世紀70年代的一些拉丁美洲國家和90年代初期的一些東歐國家都曾經嘗試過這種模式。漸進模式是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裡,按照一定的自由化順序,逐步解除上述限制。比較這兩種模式,各有利弊。激進模式可能意味着較高的改革效率,但往往伴随着較大的短期陣痛,出現金融動蕩的風險也比較大,多數實施激進模式的國家均在改革後不久遭遇了金融危機;相反,漸進模式很少遭遇金融危機,但同時也可能具有一定的延遲成本。
中國的金融改革始于上世紀80年代,至今已經經曆了30多年。與經濟改革的總體戰略相一緻,金融改革也采取了漸進模式。應該說,盡管還有很多方面的改革需要繼續推進和深化,但漸進改革的成就不容低估。其最大的成功之處在于,通過30年的銀行和資本市場改革,我國幾乎從無到有地建立起了一個現代化的金融部門,而這個過程中卻沒有經曆大的金融動蕩!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任何金融動蕩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社會經濟後果,而且很可能使也已開始的改革進程被迫中斷甚至出現倒退。基于理論和幾十年來中國自身的改革經驗,可以認為,未來一個時期的經濟和金融改革盡管具有緊迫性,從總體上應該加快推進,但在策略上仍然應該采取漸進模式,在不斷積累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
漸進主義改革模式的核心是,任何一項改革内容的出台都應該考慮其條件是否成熟,時機是否合适。同時,從操作層面講,不同的改革措施需要特别注意其出台的先後順序。正确的順序會促使改革順利發展,錯誤的順序則可能導緻動蕩和混亂。展望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各項金融改革措施,可以認為,在順序的設計上,應堅持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則。
第一,市場主體的改革和擴大應該盡快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應該先于金融資源價格的進一步改革。這是因為,金融市場體系的形成必須有足夠數量的市場主體存在,否則這個市場将不具效率,也無法具有競争性的價格水平。目前,我國銀行市場的集中程度明顯偏高。據統計,四大國有銀行的市場份額高達70%,20餘家股份制銀行的市場份額為23%,中小銀行的份額為5-6%,外資銀行份額為2%;相比之下,美國8000多家銀行中的最大10家,僅占30%份額。這意味着降低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門檻、允許民營金融機構設立的相關改革措施應該盡快推出。
同樣道理,在資本市場上,新股發行體制的改革也應該盡快實行,因為由監管部門主導的核準制從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上市公司這一證券交易主體的形成,從而制約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繼續發展。長期以來,由于新股發行體制不合理,加上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約,我國的上市公司總量僅2200多家,在數量上遠遠低于發達國家,也遠低于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最終成為我國直接融資比例過低的一個重要根源。
第二,在整體協調推進的同時,國内金融市場的自由化改革應該先于對外金融的自由化。這意味着,國内金融市場的改革,包括市場準入的放寬、利率市場化以及人民币彙率制度彈性的擴大等改革,應該先于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一步改革。國内金融市場的自由化改革,特别是利率市場化是理順金融資源配置的關鍵。隻有在國内充分形成了合理的、基于市場的金融資源配置機制之後,資本賬戶的進一步開放才能取得最好的成效。
這裡重點讨論一下彙率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順序問題。積極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已經被寫入《決定》,是未來幾年金融改革的重點之一。經過10多年的努力,我國的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已經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根據IMF的分類标準,在40個項目中,我國14項基本可兌換,約占35%,有4項完全不可兌換,占10%,其餘為部分可兌換,有22項,占55%。從限制的具體項目看,目前受到比較嚴格限制的項目主要是外國居民在我國證券市場進行資産的購買和銷售,以及我國居民去國外進行投資,包括證券投資和直接投資。
展望未來,這些領域限制的逐步放松将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從而跨境的資本流動規模将不斷擴大,進出的頻率都将不斷提高。面對這樣的新趨勢,改革現行的人民币彙率制度具有非常突出的緊迫性,應盡快提高人民币彙率的彈性,真正實現由管理的浮動彙率安排。這是因為,首先,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情況下,彈性彙率安排可以大大增強我國貨币政策的獨立性,并成為阻止外部市場動蕩對國内經濟沖擊的“隔火牆”。在未來,伴随着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的提高,我國的經濟将更大範圍和更加深度地融入全球經濟,從而也将更為經常地遭遇全球金融市場的波動沖擊(如QE沖擊)。在僵化的彙率安排之下,任何國際商品的價格波動和國際金融市場的動蕩都會直接傳遞到國内經濟系統中來,直接影響或沖擊後者的穩定;而在彈性彙率安排之下,人民币彙率的及時調整則可以有效地抵禦或阻隔這些不利影響。其次,當資本大規模流入或流出時,彙率的相應變動(即升值或貶值)将在一定程度上發揮逆向調節作用,增大資本流入或流出的成本和風險貼水,從而阻止資本的進一步流入或流出。再次,新興市場經濟體的許多經驗和教訓,包括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均證明了富有彈性的彙率制度對于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重要性。
我國的人民币彙率制度改革始于1994年,至今已經有近20個年頭。期間,受出口導向型發展戰略的制約,加上亞洲金融危機和美國次債危機的沖擊,人民币彙率制度的改革進展緩慢,對美元彙率上下浮動幅度至今仍然維持在1%。可以認為,目前是加快人民币彙率制度改革、擴大浮動幅度的最有利時機。這是因為,首先,我國經常項目順差已經明顯下降,占GDP的比重已從2007年的11%下降為3%以下,擴大彈性後發生大幅度升值的可能性很小。其次,由于美國已經啟動QE退出戰略,國際資本大量流入中國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在彙率制度彈性擴大後,人民币名義升值的機會十分有限,因而也不會對實體經濟産生明顯不利;萬一出現資本大量流入,升值本身也将對流入産生抑制作用。再次,在資本賬戶可兌換程度進一步提高之前,擴大彙率彈性,有助于積累管理經驗。
第三,金融監管改革和相關的配套改革必須盡快進行。無論是降低市場準入還是利率自由化改革,都将導緻市場競争的加劇,很可能導緻市場主體産生過度冒險行為,最終加劇系統性金融風險。2007年美國次債危機盡管有多方面的宏觀經濟原因(如貨币政策過于寬松、外國資本的大量流入等),但在微觀層面有一個重要原因,這就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後期金融開始自由化之後,當局沒有能夠及時對不斷升級的業内競争格局進行必要的監管,特别是忽略了大量出現的表外業務的監管。美國次債危機的教訓非常值得我們重視。這意味着我國在國内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同時,必須加強和完善有關的金融監管措施。當前,應特别關注影子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等創新活動帶來的潛在風險,盡快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監管措施。
對于深化金融改革過程中相伴而生的系統性金融風險,除了需要加強事先和事中的監管之外,還需要加強事後應對管理機制的建設。《決定》明确将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寫進去,是非常明智之舉。一個良好設計的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是金融自由化,特别是存款利率自由化的重要前提,因為它可以在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時有效地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産生和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