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彭俞超副教授與複旦大學青年教師樊海潮教授、華東師範大學青年教師王歡歡教授、上海交通大學青年教師許志偉副教授合作的文章《Greening Through Finance?》被發展經濟學國際頂級期刊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AAA類)正式接受。
該文章研究了金融市場如何内部化企業環境信用風險的潛在不利成本,以及貸款成本的增加如何進一步影響企業的經濟和環境績效。在一個簡單的理論模型中,随着綠色信貸法規的加強,銀行選擇提高貸款利率來吸收企業的環境風險。以前對減少污染漠不關心的公司不得不重新确定其減少污染和貸款戰略。
研究發現:(1)在2012年綠色信貸監管加強之後,與守法的企業相比,綠色信貸監管加強可以解釋有違規記錄公司的貸款利率浮動比率提高的10.2%;(2)異質性檢驗發現這種影響在私有企業和小公司中更加顯著;(3)在經營績效方面,與小型受懲罰公司相比,大型受懲罰公司在負債、總資産、固定資産、投資和經營績效上減少相對較少。同時,不同規模的企業在利潤上的變化并不存在顯著差異;(4)在環境績效方面,盡管所有這些企業都減少了污染排放,但實現減排的方式卻不盡相同:大企業将很大一部分投資用于排放控制,例如采用更多的減排設施,而小企業隻是選擇少生産,即在綠色貸款監管上,大型違規企業對污染治理技術進行了相應的升級,從而實現了綠色化;而小型違規企業則因貸款少、成本高而被迫減少生産。
文章的結論對發展中國家設計更為精細的綠色貸款政策以及重塑政府與銀行之間的制度結構提供了新思路:(1)為了在不減少産量的前提下提高小企業的環境績效,也許應該采取優惠貸款政策,特别是幫助小企業升級減排技術和采用污染治理設施;(2)在制定綠色貸款計劃時應考慮到自身在監管結構和政府與銀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