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姜富偉教授和博士生張芷甯、丁慧合作撰寫的政策建議論文《完善ESG信披體系 賦能零碳金融發展:全球經驗與中國借鑒》近日發表于國内著名金融智庫期刊《清華金融評論》2023年第6期。
目前,氣候變化已全面融入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主戰略。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确提出,統籌産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态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作為聯結國民經濟各領域的紐帶,金融機構淨零轉型将成為支持綠色經濟轉型與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在此背景下,完善ESG信披體系将為零碳金融市場環境奠定關鍵的制度基礎,從而推動實體經濟加速脫碳。
ESG信息披露對于零碳金融發展的重要意義
2022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以及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對比十九大報告,内容中新增了“減污”、“降碳”、“碳達峰”及“碳中和”等關鍵詞。随着“30·60雙碳”目标納入生态文明建設體系,我國對于低碳、綠色與高質量發展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相應地,零碳金融浪潮随之興起,不僅成為了碳中和國際合作競争的核心領域和前沿陣地,更是我國達成“雙碳”目标并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國際貨币基金組織前副總裁朱民指出,“需要構建零碳金融市場體系來支持國家的碳中和戰略”,并特别強調“要讓市場發揮金融資源配置的主導作用”。作為市場機制發揮有效作用的重要基礎,信息披露的完善對于零碳金融體系的構建而言必不可少。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确提出要“健全企業及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在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綠色金融五大支柱”中,強化信息披露排在第二位,足見其在零碳金融發展與“雙碳”目标達成中的重要意義。
企業披露ESG信息可以讓金融機構更好地“化碳為零”,為優秀的綠色企業、綠色項目提供更多的金融動力,反哺實體經濟。同時,ESG信息披露體系的完善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強化ESG能力建設,緩解新發展格局下所面臨的風險,實現高質量發展。
國際ESG信息披露實踐
目前,多家國際權威機構參與制定了ESG信息披露的指南标準與準則框架。其中,應用較為廣泛的準則包括: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發布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IIRC)發布的《國際綜合報告框架》、國際标準化組織(ISO)發布的《社會責任指南标準》(ISO26000)、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發布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概念框架》、氣候相關财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發布的《氣候相關财務信息披露工作組建議報告》等。綜合來看,現行ESG信息披露體系具有如下幾方面突出特點:
1.以投資者為導向:ESG理念最先興起于投資領域,公司開展ESG信披工作的源動力也是對投資者長期偏好的積極回應,故現有披露指南多從投資者角度出發,幫助社會各界了解組織如何看待和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進而為投資者創造價值。
2.關注氣候議題:氣候風險影響廣泛,一直被視作ESG信息披露議程中的優先項。自《TCFD氣候财務信息披露建議》發布後,其他披露标準(GRI、SASB、IIRC等)紛紛在其基礎上細化、擴展,足見氣候議題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3.重視金融業表現:作為資源配置的連通中介與調節杠杆,金融機構是引導資金流向可持續發展領域的重要驅動主體。因此,包括GRI和TCFD在内的多個組織都對金融業ESG信披制定了專門的補充指導意見,金融行業的ESG表現備受國際各界矚目。
4.呈現統一化趨勢:随着ESG信披體系不斷成熟,上述國際标準通過互相參考借鑒,向趨同方向發展,旨在形成更加完整且标準化的ESG報告體系,并确保企業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可比性。例如,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在整合現有ESG信披框架,充分考察不同組織機構的工作進展,以期實現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兼收并蓄,滿足全球投資者關于氣候和其他可持續發展事項的信息需求。
完善我國ESG信息披露體系的相關建議
考慮到我國需要用全球曆史上最短的時間實現碳達峰到碳中和,結合我國國情特點與ESG發展現狀,整體來看ESG信息披露體系的完善更适合“自上而下”的發展模式,從監管政策入手,激發市場活力,充分發揮“有為政府+有效市場”的共同作用。具體而言,可從以下方面進行突破:
第一,平衡政策一緻性與監督專業性,形成監管部門合力
ESG的發展需要統一規範的政策引導。然而,由于ESG涵蓋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三大方面的衆多議題,不同監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能不同,對于ESG關注的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例如,生态環境部重點關注環境相關信息披露,央行更關注綠色貨币政策與金融工具的表現情況,國資委和滬深交易所則會從更加全面的視角對企業ESG風險和績效等提出披露要求。在監管政策設計時應當從更加長遠的角度考量,以碳排放和氣候風險防範為重點,同時順應ESG信息披露體系統一化、規範化的趨勢,增強監管政策一緻性。
ESG的發展離不開各部門專業化的監督。面對ESG可靠性、真實性不足等問題,健全問責機制是ESG信息披露體系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在此環節,不同監管部門應發揮各自專業化的監督職能。通過環保問詢函、公開譴責與立案調查等多種手段,對ESG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嚴厲處罰,進而提升企業對于ESG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肅清市場環境。
第二,利用數字化手段提升披露質量,堅持投資者導向
投資者對于倒逼企業轉向可持續發展目标至關重要。這種激勵效應發揮的關鍵在于,投資者可以獲取充分且有效的信息,并據此做出理性決策。因此,ESG信息披露的未來發展依舊需要堅持投資者導向,并且将市場關注焦點從“是否發布”逐漸轉向“披露質量”。引導企業采用可視化等手段,更好地幫助投資者理解ESG信息。
對于ESG基礎數據收集困難、定量化指标不足等問題,鼓勵運用金融科技、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賦能ESG信息披露。例如,2021年9月湖州發布了我國首個區域性ESG 評價數字化系統,為促進環境信息披露提供工具支持。易方達基金通過組建金融科技團隊建立研發AI和大數據技術,自動抓取收集和分析相關标的,提升了ESG信息披露的效率。上述創新值得在未來得到進一步推廣應用,利用數字化智能手段,構建AI-ESG平台進行環境信息收集以及數據分析工作,幫助ESG信息披露降本增效,提升整體披露質量。
第三,分階段推進資本市場ESG改革,結合中國企業發展實際
ESG信息披露體系的構建既要配合雙碳目标達成,又不能淩駕于企業經營主業,這就要求資本市場的ESG改革“先立後破”、穩妥推進。具體而言,應當結合企業發展所處的實際階段,鼓勵大企業借助自身能力優勢盡快完善信披框架,支持中小企業有選擇地披露能力範圍内的可持續信息。
2022年5月27日,國資委發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号召更多央企控股公司披露ESG報告,并緻力于在2023年達到披露“全覆蓋”的目标。據中證ESG數據統計,政策發布後的兩月内央企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提升至61.39%,且信息披露的内容豐富、形式多樣。作為中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力量,央企國企以及大型頭部企業有動力也有能力發揮“帶頭領導作用”,引領經濟實現綠色可持續轉型。相應地,對于中小公司在信息披露過程中面臨的種種困難也要酌情處理,正如ISSB主席範易謀所言:“要給小公司的能力建設留出時間、精力,讓他們能夠發展并逐漸成為全球基準體系的一部分。”
第四,積極參與全球治理,搶占零碳金融發展先機
過去20年來,中國在全球金融體系中的角色重要性顯著增長,已發展為全球前五大債權人之一。2018年6月,A股正式納入MSCI新興市場指數和MSCI ACWI全球指數,中國上市公司也面臨着全球機構投資者對其在ESG風險管理和績效表現方面的全面考量。
在此背景下,中國綠色信息披露相關工作需要在充分吸收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提高中國綠色信息披露體系與政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在未來,中國可以更加積極地與貸款國的政府、機構和企業接觸,發揮股東權力與債權人地位。同時,更加緊密地與國際多邊體系合作,例如綠化“一帶一路”倡議中的項目投資,跟進可持續信息披露方面的前沿進展,在對外交流合作中擁抱零碳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的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