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軍 薛瑩
發表于《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14第8期
我院老師李建軍和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薛瑩的合作研究論文“中國影子銀行部門系統性風險的形成、影響與應對”發表于《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14第8期。
國際學術界一般從以下三個标準界定影子銀行:第一,監管标準,指遊離于監管體系之外的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金融機構與信用中介業務(Geithner,2008);第二,機構标準,指持有複雜衍生金融工具的非銀行金融機構(Gordon和Metrick,2010);第三,功能标準,即具有信用轉換、期限轉換與流動性轉換的信用中介(FSB ,2011)。比較而言,功能角度界定更為全面。本文沿用2011年FSB對影子銀行的定義,即發揮流動性轉換、期限轉化及信用轉換功能,具有高杠杆特點,而未接受嚴格審慎監管的提供信用中介職能的實體和活動。銀行的表外理财業務,信托公司與銀行、證券公司合作的理财業務,保險公司投連險業務,以及交易商市場的債券回購、貨币市場基金、資産證券化等,都發揮一定的流動性、期限和信用轉化的功能,可納入影子銀行的研究範疇。
在影子銀行系統性風險測度領域,研究進展不大,尚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系統性風險監測模型,現有的應用于傳統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測度模型在影子銀行體系難以适用,其主要原因是模型中系統性風險指标與中國影子銀行體系不匹配。為測度中國影子銀行系統性風險,需要立足于中國金融國情,明确風險生成、傳染及系統性風險形成機制,并采用适當的方法進行探索與檢驗。目前,國内學者對中國金融機構系統性風險的實證研究均以國外模型為工具。如範小雲等(2011)基于SES模型,高國華和潘英麗(2012)基于矩陣模型,等等。系統性風險領域的方法論創新不足,對中國影子銀行風險的研究更為滞後。
理論上,本文在現有系統性風險測度理論的基礎上,首先研究了影子銀行風險生成、傳染渠道及系統性風險形成機制。影子銀行風險傳染機制有會計賬戶傳導機制、市場心理恐慌與行為選擇的放大機制以及貨币和信用傳導機制。在系統性風險的形成基于會計賬戶傳導機制的假設下,本文證明了中國影子銀行部門之間風險傳遞是一個馬爾科夫過程。在此前提下,将投入産出法中直接消耗系數和總消耗系數的關系引入對風險傳遞直接效應和總效應的分析,計算中國影子銀行體系各部門系統性風險的大小,得到了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影響力指數、系統性風險感應度指數的表達式。
實證上,本文以中國債券回購市場的主要參與者為對象: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交易商。實證檢驗的樣本時間窗口選擇2007-2012年,計算出了以上五類機構的系統性風險的數值。影響力系數結果顯示,中國影子銀行部門系統性風險大小差異明顯。2007-2012年,信托公司為最主要的系統性風險來源。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銀行系統性風險差距不大。感應度系數反映的是資産違約風險外部性在系統内的分布狀況,銀行部門是最主要的系統性風險承擔者。當其他部門局部風險出現後,主要牽連商業銀行。從縱向時序角度看,在觀測期内影子銀行系統性風險整體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2008和2012年系統性風險尤為明顯。防控系統性風險應從影子銀行業務風險隔離機制、資本與杠杆率監管、信息透明度、宏觀審慎框架和風險應急機制等建設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