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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觀點】李建軍: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與經營風險—基于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

[發布日期]:2019-08-21  [浏覽次數]:

我院李建軍老師與北二外經濟學院韓珣老師合作撰寫的論文“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與經營風險—基于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發表在《經濟研究》2019年第8期。

近年來,杠杆率高企、金融資産投資亂象以及實體經濟下滑等經濟問題頻發。一方面,金融、保險和房地産等泛金融部門呈現高速增長的态勢;另一方面,實體經濟面臨産能過剩、供給側和需求側結構性失衡等矛盾。目前,企業金融化行為不僅體現在對債券、股票、投資性房地産和金融衍生産品等傳統金融資産的投資上,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利用超募資金和多元化融資渠道開展影子銀行業務。據統計,僅2015年滬深兩市委托貸款發行規模高達37.16億元。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因此,探究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的業務模式,對經營風險的影響以及風險在不同部門之間的傳導機制,對于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促進金融重新回歸實體經濟,抑制經濟“脫實向虛”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本文利用2004-2015年滬深兩市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的數據,實證檢驗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對經營風險的影響,以及在融資約束程度和公司治理存在差異的企業中,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對經營風險的異質性影響。然後,進一步探究在不同業務模式下,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對經營風險的傳導機制。最後,提出從根源上抑制非金融企業過度金融化、降低系統性風險以及防止經濟“脫實向虛”的政策建議。與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貢獻主要在于:其一,根據非金融企業是否直接作用信用創造的主體,将其劃分為兩種不同業務模式,并從微觀視角提出了兩種業務模式下影子銀行規模的測算方法。其二,從理論和經驗層面剖析了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對經營風險的影響,并且分析了在不同業務模式下,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對經營風險的傳導機制。

本文主要得到以下三點結論:第一,非金融企業影子銀行化會加劇經營風險,并且這種效應在融資約束程度更高、公司治理效率更差的企業中更為顯著;第二,如果企業充當實質性信用中介的角色為中小企業融出資金,那麼借款方潛在的還款風險,将會通過“會計賬戶機制”傳導到放貸企業;第三,如果企業以間接影子信貸市場參與的方式從事影子銀行業務,那麼金融市場波動将通過“系統性風險聯動”渠道,增加預期收益的波動性,進而加劇經營風險。  

政策建議如下:其一,消除融資優勢企業和融資弱勢企業基于銀行信貸歧視引緻的資金配置失衡和低效的現象,大力發展直接融資資本市場,為融資約束程度較強的中小企業提供更加平等、廣泛的獲得金融服務的機會,進而從根本上抑制非金融企業的過度影子銀行化行為。其二,加強功能性金融監管,并增強上市公司财務報表透明度,從而避免企業以地下融資等非合規渠道開展影子銀行業務引緻的風險不斷積聚等問題。其三。完善實體投資環境,加快僵屍企業的處理,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并鼓勵企業創新行為,引導企業的經濟活動重心由金融逐利行為,重新回歸到生産經營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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