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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偎立】論農業生産托管與土地流轉

[發布日期]:2022-08-15  [浏覽次數]:

近日,我院吳偎立副教授與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平新喬教授、鄭夢圓博士的合作論文《論農業生産托管與土地流轉》發表在《經濟科學》2022年第6期,論文概要如下:

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産托管是我國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兩條實現路徑, 本文考察了與之相關的一系列重要問題:農業生産托管能否替代土地流轉,在土地經營權分布不變的前提下,完全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的效果?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産托管兩條路徑之間的互動關系是什麼?是相互促進還是有所沖突?農業生産托管的出現對土地流轉的進程有何影響?對農業生産托管的财政補貼對于托管組織的持續經營是否必需?财政補貼如何影響土地流轉與農業生産托管之間的互動關系?

本文構建了一個理論模型來分析農業生産托管和土地流轉兩種模式下土地經營者的資本投入行為的差異。模型中包含了三種決策主體:農戶、家庭農場和農業托管服務組織。通過設定生産函數、産出型資本投入和效率型資本投入、勞動力成本等變量,分析了各類主體的最優決策,并讨論了農業生産托管與土地流轉的區别、互動關系以及财政補貼的影響。

本文研究發現:1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産托管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土地流轉可以實現土地經營權和生産過程的集中,促進産出型和效率型資本投入,提高土地産出水平和農業生産效率。而農業生産托管僅能實現生産過程集中,難以提高土地産出水平,因此無法替代土地流轉。2農業生産托管的出現降低了家庭農場相對于農戶的比較優勢,對土地流轉有抑制作用。3對農業生産托管的财政補貼提高了農戶接受托管的意願,降低了土地抛荒概率,但差異化補貼可能導緻家庭農場經營壓力增大,延緩土地流轉進程。

文章通過對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産托管的深入分析,為我國農業政策的制定和農業現代化的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政策建議。

撰稿:吳偎立

審核:彭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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