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研究》2012年第12期刊發的我校李健教授與範祚軍、謝巧燕共同合作撰寫的文章《差異性金融結構“互鉗”式“耦合”效應—基于泛北部灣區域金融合作的實證》。
文章深入探讨了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和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兩種不同金融結構模式的合作和融合對區域經濟合作的影響,使用技術演進周期理論模型,通過考察不同金融結構模式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下的效果,并且在此基礎上分析區域合作背景下市場主導型和銀行主導型兩種金融結構交叉融合的效應,證明了在區域市場一體化進程中,兩種金融結構的相互滲透及合作能夠對區域經濟發展起到正的效應。
近年來,區域經濟合作作為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的一個重要趨勢,有關于它的讨論與研究日益增多。而區域金融合作則是區域經濟合作的一個主要方面。一方面,一直以來,我們都是以支撐區域經濟合作的視角去推進區域金融合作,對于區域金融合作的效應卻沒有理論上的論證,更沒有從理論上論證兩種金融結構如果推進合作會有怎樣的效應。而另一方面,關于金融結構,我們大多讨論的是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國内外學者分别提出了銀行主導論、市場主導倫、金融服務倫、法律主導論等等論點,但都沒有論證兩種金融結構融合對于區域經濟合作的影響。因此,對于兩種金融結構模式合作的讨論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從流動性的角度看,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和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在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相對比較優勢是不斷相互轉化的,也就是說,在經濟發展低層國家,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具有比較優勢,随着經濟發展,銀行作為金融中介的中介成本上升和金融市場成本的下降導緻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具有比較優勢。而當經濟發展進入成熟階段,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和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形成明确分工。這兩種金融結構之間的功能差異及其合作具有實現“互鉗融合”的可能和必要。
文章運用由Fare el al.(1994)改造的DEA方法考察泛北部灣經濟區各國金融結構效率的最佳前沿,并把未達到DEA效率最優的成員國金融結構狀況同最佳前沿面進行比較,從而找出泛北部灣經濟區金融結構效率的變化和投入冗餘與産出的不足,并從金融結構的綜合生産效率、金融結構的技術效率、金融結構的技術進步效率、金融結構綜合生産效率技術效率的分解、金融結構技術效率的分解五個方面對泛北部灣經濟區金融結構效率進行分析,得到了引起金融效率綜合效率值變化的具體原因。文章作者發現,DEA有效的國家數量呈現不穩定特征,各國金融結構綜合生産效率總體上發展不穩定,呈現明顯的波動現象,并逐年高低交替,但整體上也有略微的下降趨勢,同時,各國之間金融結構綜合生産效率發展不均衡。此外,作者還發現,泛北部灣經濟區各國技術效率值整體較高,大部分國家大部分年份都大于等于1,同時,各國金融結構技術進步效率普遍偏低,也就是說新技術在泛北部灣經濟區内的利用率很低。經過分解,作者認為引起綜合生産效率無效的原因是技術效率底下和技術進步效率底下,而影響技術效率變化的因素則是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
上述研究結論對于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這一重要的次區域合作的經濟金融合作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啟示,對于促成差異化區域金融結構融合以更好地發揮金融要素的貢獻具有重要作用。泛北部灣地區各國要以《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東盟憲章》為前提,在尊重各成員國發展本國金融結構模式傾向的同時,利用區域金融結構差異,實現多種金融結構模式的交叉融合,實現差别化金融結構在區域合作中的耦合效應。
為了更大程度實現差别化金融結構在區域合作中的耦合作用,作者提出了要堅持需求會跟随與供給領先并重的原則、尊重成員國金融結構差異和發展傾向、分階段推進泛北成員國差異化區域金融結構的融合等三條建議。